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五章 档案利用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应当按规定向省综合档案馆报送档案的电子目录。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以及其他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向本地区综合档案馆报送档案的电子目录。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