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收集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公民建立个人档案。个人收集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