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第十四条有效从事档案评估、整理、鉴定、寄存等中介服务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设立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并报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