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推广应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