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自治机关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保健工作。努力发展中医中药事业,继承、发展民族传统医药。

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