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到本县投资开发优势产业,开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积极引进境内外资金,鼓励境内外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在本县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