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自治机关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本县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