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