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与公布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