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第十二条有效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后,应当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