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在无人看守的公铁平交道口的公路两端,除设置缓行标志外,还应按标准设置安全路坎。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