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与规定的公路边沟外缘,无边沟的与坡角外3.5米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乡道、专用公路不少于10米;因特殊需要控制的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不少于50米,二级公路不少于20米。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1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