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已废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