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已修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以及吊销取水许可证的,实施处罚的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