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110”、“119”、“122”等应急系统接警时,得知有急、危、重伤病员的,应当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通知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