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第二条已废止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受省人大代表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省军区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代表联系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