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第十六条已废止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3月2日,陕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省人民代表联系的试行办法》即行废止。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