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