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包括:(一)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建筑物或者空间设置的广告;(二)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的广告;(三)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广告;(四)利用其他场所、载体在户外设置的广告。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