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没收非法所得和收缴罚款,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凭证。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