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建立企业技术进步考核制度。

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术培训制度,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工人技师制度。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