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十三条有效代表参加视察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和时间保障,并尽可能提供方便。代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在视察活动时间内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不脱产代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活动,按规定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