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第四章 群众文化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鼓励业余文艺创作,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朝鲜族业余文艺汇演,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