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公安、城乡建设、交通等部门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建筑废弃物处置联合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违法情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查处。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