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筑废弃物消纳管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消纳人应当在消纳场地设置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设施,保持消纳场地出入口的清洁,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