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对红十字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会员、志愿工作者,由市红十字会给予表彰。对本市红十字救助事业和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做出重大贡献者,由市红十字会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并颁发证书、证章。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