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国家规定的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本市全民健身周。全民健身周期间,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体育主管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和全民健身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