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健身保障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广州市体育基金会依照章程接受社会捐赠,用于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基金会的有关规定,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收支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