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外国人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实施办法。外国人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持居留证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书。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外国人不得参加中国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