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职业介绍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平等竞争、双向选择、诚实信用、公正服务的原则。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