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六条已修改设立开发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有关单位申报设立开发区时,必须附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