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列席会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列席会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