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对在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荣誉证书、证章。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