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审查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具体程序,按照《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