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第十七条已修改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