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第十二条已修改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