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主要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内经营餐饮业,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水域经营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废弃物排入水体。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