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询问和质询第五十四条已修改专题询问的议题由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参照本规则第二十八条的途径,在每年年底提出,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汇总后,由主任会议确定列入年度监督计划,并通过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