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