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省人民政府已批准设立的收费还贷公路,可以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收费。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