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自治县的实际,自主地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自主地安排和管理经济建设事业。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挥热区资源、沿边口岸、民族历史文化等优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面向国内外市场,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特殊政策,扶持帮助贫困山区尽快脱贫致富。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