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科学技术培训,办好县乡科技服务中心。积极开办各种形式的科学技术培训班,对基层干部、专业户、回乡知识青年和复员退伍军人进行适用技术培训,为发展商品生产培养人才。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