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项目或者产品,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并按照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报经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