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外商到自治县开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在自治县内投资兴办的外资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和自治机关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对招商引资有贡献的各类人员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