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特殊情况需要对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进行调整、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