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