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物业转让后,原业主应当在办理转让手续三十日内通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