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一条已修改救灾救助工作结束后剩余的款物,根据其来源,在征得捐赠者同意或者上级红十字会批准后,可用于灾区恢复重建或者转为红十字会备灾之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