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第二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允许公民旁听。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