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市、县(含县级市,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国土、环保、城乡建设、水利、文化、物价、工商、海洋渔业、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有关管理工作。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